生态环境部发布水泥行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核查技术指南
时间:
2024-09-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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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态环境部近日发布了针对水泥行业的《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》和《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指南》,旨在优化碳排放核算流程,提升数据质量,并为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提供技术支持。新指南不仅精简了计算公式和关键参数,还明确了核算边界、排放源、替代原料和燃料种类,同时强化了数据质量控制和在线监测要求。

关键内容优化

  1. 核算边界与排放源明确

    • 企业层级:以水泥熟料生产为主营业务的独立核算单位为边界,涵盖主要生产、辅助和附属生产系统。

    • 熟料生产层级:聚焦于熟料烧成系统,包括预热器、分解炉、水泥窑等,明确化石燃料燃烧和过程排放两部分。

  2. 非碳酸盐替代原料与替代燃料界定

    • 非碳酸盐替代原料:认可多种可显著降低过程排放的原料,如工业废渣、脱硫粉剂等,未列入清单的原料种类不扣减。

    • 替代燃料:鼓励使用城市固体废物、工业废物及生物质等可燃物替代传统化石燃料,其燃烧排放不核算,仅报告消耗量。

  3. 核算与核查优化

    • 计算公式精简:化石燃料燃烧排放量采用“消耗量×热值×含碳量×氧化率×系数”计算,过程排放量则基于熟料产量和替代原料消耗量调整。

    • 关键参数获取:强调数据来源的可靠性和可追溯性,如化石燃料消耗量需结合计量数据和盘库数据,低位发热量可采用贸易结算凭证或附录缺省值。

  4. 数据质量控制与报告要求

    • 新增专门章节:明确数据质量控制方案编制要求,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内部质量控制和台账记录管理制度。

    • 月度信息化存证:要求企业每月上传关键数据和支撑材料至全国碳市场管理平台,鼓励自动化报送。

    • 年度排放报告:纳入每月信息化存证的关键参数及支撑材料,提升报告的全面性和准确性。

  5. 二氧化碳在线监测

    • 预留空间:增加二氧化碳在线监测报告要求,鼓励企业安装在线监测设备,为下一步全面推广在线监测技术奠定基础。

    • 数据比对分析:要求填报监测设备信息、数据报告内容及校核内容,确保监测数据与核算数据的一致性。

实施影响

此次发布的指南不仅提升了水泥行业碳排放核算的准确性和透明度,还通过数据质量控制和在线监测等手段,强化了企业的自我管理和外部监督能力。同时,对替代原料和燃料的认可与鼓励,有助于推动水泥行业向低碳、环保方向转型。随着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不断完善,这些指南将成为行业发展的重要支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