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5年底水泥行业基本完成超低排放改造!江苏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解读
时间:
2024-08-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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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 年底,江苏省水泥和焦化企业基本完成超低排放改造。该方案的发布,旨在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关于印发〈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〉的通知(国发〔2023〕24 号)》要求,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,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,以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。

核心目标

到2025年,江苏省将实现以下空气质量改善目标:

  • PM2.5浓度总体达标,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不高于0.2%。

  • 各设区市PM2.5浓度较2020年下降10%。

  • 氮氧化物和VOCs排放总量分别较2020年下降10%以上。

关键措施

一、产业结构优化

  • 遏制“两高”项目上马,制定并执行“两高”项目管理目录。

  • 加快退出钢铁、焦化、电解铝、水泥等行业的落后产能。

  • 推进园区和产业集群绿色低碳化改造,优化VOCs原辅材料和产品结构。

二、能源结构优化

  • 大力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,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20%左右。

  • 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,鼓励燃煤机组清洁能源替代,煤炭消费量较2020年下降5%左右。

  • 推进燃煤锅炉关停整合和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。

三、交通结构优化

  • 提升水路、铁路货运量,优化货物运输结构。

  • 加快机动车清洁化,推广新能源汽车,提前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。

  • 强化非道路移动源治理,推广新能源叉车,提高岸电使用率。

四、面源污染治理

  • 加强扬尘管控,推广新能源渣土车,实施“全电工地”试点。

  • 推进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整治,新建矿山需同步建设清洁运输设施。

  • 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,禁止露天焚烧秸秆。

五、多污染物减排

  • 强化VOCs综合治理,建立工业园区管控清单,推进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。

  • 实施餐饮油烟、恶臭异味专项治理,建立异味溯源机制。

  • 稳步推进大气氨污染防控,减少氮肥使用和畜禽粪污排放。

六、机制建设与执法监督

  • 实施区域联防联控,完善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。

  • 加强监测和执法监管能力建设,运用数字化手段提升执法效能。

  • 强化科技支撑,开展PM2.5和臭氧协同控制研究。

七、标准规范与经济政策

  • 强化标准引领,健全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。

  • 发挥财政金融引导作用,支持传统产业升级和工业污染治理。

八、责任落实与全民行动

  • 加强组织领导,明确各级政府责任,协同推进任务落实。

  • 严格监督考核,对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完成情况实施奖惩。

  • 实施全民行动,加强生态文明教育,推广绿色低碳生活方式。

通过上述综合措施的实施,江苏省将确保到2025年底前,全省水泥和焦化企业基本完成超低排放改造,实现空气质量持续改善,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,推动高质量发展。